“热心”分享咋摊上了官司?索赔20万!-知产保护版权宣传 华青创新
近日,厦门市区法院公布了一起因分享电子书侵害作品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
# 侵权还是没侵权#
小林花费9.99元在亚马逊网站购买了某网络小说电子书,本着资源共享的想法,将内容发布至一网络图书馆,供他人在线阅读和下载。
结果被告上法庭,要求删除上传内容,另赔偿20余万元。
该公司独家享有网络传播权,还包括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权利。认为小林未经授权上传作品到公共平台,侵害了自己对此作品专享的著作权。
小林则认为,这是他花钱购买的电子书,来源合法,属于他的虚拟财产,他有权决定这本书怎么使用,既然购买了就可以出借和转让。而且,他把电子书上传到网络图书馆的同时,已经设置无法多人同时阅读,作品使用的时间和空间都是相对固定的,因此认为自己没有侵权。
法院判决小林向磨铁数盟公司赔偿1万元。
网友激烈的讨论,大家各执一词。
但从理论上来说,电子书和纸质书作为作品,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那么,为什么从图书馆借出实体书是合法,与朋友共享付费电子书却是非法?
不同国家的著作权法出于保护创作者的考量,都会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复制、分发行为。
其实,当电子书分享出去时,已经是对作品的拷贝后分发,而非你所购买的那一本了。
电子书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交互式”传播。
这种行为的确侵犯了权利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合法取得他人纸质图书后,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扫描、拍照等方法将其变为电子图书并上传到网络供他人下载,也属于侵权行为。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大批电子书资源网站纷纷关停,负责人在被处以巨额罚款的同时更是难逃牢狱之灾。
2017年,公众号“Kindle阅读爱好者”“Kindle电子书同步推”的创办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
2020年,“我的小木屋”创办人,被处罚金10万元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20年,某公司运营的“鸿雁传书”“TXT全本免费小说”等10余个App,判处公司罚金150万元,12个负责人罚款80至20万元不等,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
尊重版权是知识共享的前提,不放纵侵权行为是对原创者的尊重,也是对支持原创者的莫大鼓舞。针对侵权行为,与其指望别人尊重原创,不如自己主动出击,对产品做好相应的保护。
申请著作权并不困难,但这却是保护自己权利的最好武器。只有证据才能证明作品是自己的。
关于版权登记保护/维权/法律咨询有不懂的,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咨询
【关于我们】
江苏艾蒂娜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深耕数字科技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企业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智能芯片技术、版权等300余项自主知识产权。目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省科技型民营企业。旗下拥有白小极智慧商业、帮扶网、数字版权、华青创新等众多平台。旗下公司有:南京市数字文化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华青创新(江苏)人工智能研究院、江苏微链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紫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华青创新(苏州)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另外还有数字版权,是江苏省版权局授权的、与政府部门合作的版权服务平台。 艾蒂娜科技的初心:做有社会责任感的科技企业。 艾蒂娜科技的使命:不断创新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艾蒂娜科技的口号:科技服务让企业线上无忧! 艾蒂娜科技的愿景:做更具优势的智慧商业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 艾蒂娜科技价值观:快乐工作,共享智惠! 艾蒂娜科技企业文化:伙伴文化。
公司:江苏艾蒂娜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小极-小艾
联系电话:13338601008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
公众号:【艾蒂娜科技】 【白小极智慧商业】
官方网站:www.ayalm.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点击【赞我】【看我】吧! 随手分享是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