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这几个问题不能忽视
近些年来,随着各类商标侵权案件频发,商标保护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很多申请人也意识到:并不是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就万事大吉了,即便是注册成功的商标,也将面临被撤销、被无效的可能。

白小极列举了商标注册后容易忽视的几点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影响商标权利状态,供各位市场经营者参考:
一、商标注册后,企业名义、地址变了,商标是否应当随之变更?如果不变更有什么影响?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可知,商标应当随企业名义、地址的变更而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不然就可能面临被撤销注册商标的风险。

如果不变更,在之后的使用、维权、转让等问题上会遇到很多麻烦。此外还可能因为收不到官文而错过一些答辩的机会。
二、商标成功注册=具备商标显著性≠通用名称,所以商标注册不存在通用名称化的问题?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一种情况是,当一个品牌与某种商品形成对应指向关系,且没有其他有力的竞争品牌,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产生用这个品牌指代该类商品的情况,时间一长品牌就变成了通用名称,例如“阿司匹林”;

另一种情况出现在某种产品的首创品牌上,某公司将原创品牌A投入市场后,同行看到商机纷纷将A品牌添加前缀或后缀从事相同类型的商品/服务经营,时间长了品牌A就沦为该类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
这不仅要求商标权利人增强自身品牌实力避免被同行蚕食,同时要求商标权利人时时进行市场舆论把控,注意将品牌与商品类型分离,标明品牌经营者,避免消费者的混淆。
三、商标被提撤三,提供证据越多越好?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随着经营主体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商标权利人也有意识的在经营过程中留存使用证据,例如合同、票据等,但往往忽视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即同时体现:a.时间b.使用主体c.商标d.对应的商品/服务,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素的证据才是有效的使用证据,几个证据可以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链)共同体现这四个要素也可以作为有效使用证据。
从这个角度上说,几个证据组合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远比大量散乱无章的证据要更有证明力。
以上几方面问题只要商标注册人施加一定注意就可以避免,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品牌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持续的维护和关注才能让品牌走得更加长远。
了解更多知产动态尽请关注艾蒂娜科技、白小极公众号、白小极APP。VX:ahe9732
作者:白小极公众号
文章来源:艾蒂娜科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