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税务总局严厉打击刷单造假网店

近日,多家电商企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发的一条“风险自查提示”,显示相关企业存在少计销售收入的风险,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将自查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

网店补税影响几何

近年来,电商领域的偷税漏税现象一直是税收主管部门的关注焦点和工作难点。去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商法明确规定,税收的缴纳主体包括电商平台内的经营者,只要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都需要缴纳税收。电商法的实行让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上有了法律依据。

"618"税务总局严厉打击刷单造假网店

电商偷漏税原因何在

近年来,对于电商征税问题的讨论一直不绝于耳。对于线上电商,一方面网上销售行为产生的大数据主要集中在淘宝、京东等机构服务平台注册地;另一方面,我国税收管理按照注册地原则,即全国其他地方的税务部门无法采取税务检查等日常监管方式,对网上淘宝等平台注册的电商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因而存在电商销售行为的监管渠道不畅等问题。

"618"税务总局严厉打击刷单造假网店

如果电商销售过程中消费者不主动索取购物法定凭证,大部分企业也就不会主动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纳税,也就给了线上企业逃税避税的操作空间。

如何监管电商纳税

虽然电商法实施已一年有余,但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难以做到全面的税收征管。实践中,鉴于电商的虚拟性特征,电商使用的多为电子购物法定凭证,消费者往往不认可此类购物法定凭证,索性也就放弃向电商索要电子购物法定凭证。

"618"税务总局严厉打击刷单造假网店

据淘宝数据显示,67%的消费者在购物后不会主动索要电子购物法定凭证,只有18%的淘宝商铺会主动提供电子购物法定凭证。相比之下,根据天猫数据显示,95%的天猫商铺会主动提供电子购物法定凭证,仅有3.8%的天猫商铺选择不开具购物法定凭证。

由此看出,目前我国多数消费者并没有索要电子购物法定凭证的习惯,而对于中小电商而言,电商经营者不愿意积极主动提供购物法定凭证,电子购物法定凭证普及与推广依然存在困难。

电子商务税收的严重流失,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破坏了市场的统一和公平竞争。电子商务税收的流失,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还没有建立一套严密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当前我国应抓住修法机遇,嵌入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填补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漏洞,这是遏制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的必由之路。

作者:艾蒂娜-熊猫饲养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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